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

Society Related-47, 運動、健康及公德---人在作,天在看。

在每次演講或有機會和朋友聚會,總會和大家分享些生活經驗,其中我會提到"平常人運動至少533,可以633,733,、、、";也就是每週至少運動五次,每次至少30分鐘,而每次使心跳至少達到130次。
這樣可維持新陳代謝,清晰頭腦,訓練反應,培養肌力,使血液漸漸走滿全身,同時在自我調整的同時,也走過腦子及許多配合器官及系統。
運動沒時間?少找藉口!平時走路快步些,同時反應也配合快些,就是好方法,我早說過,統計上顯示,走路一向快的人,身體較健康,而心血管、腦部疾病少。
平時不運動,不快走,不養健康,到了扶拐杖,坐輪椅,或是已超胖,才來拼命想走、想運動,已晚矣!常常地,這也造成惡性循環。某一角度而言,人們自己是造成這樣結果的重要原因,卻也可能造成自己、家人、及社會的負擔。
大家都可看到,在台灣許多人(含年輕人、壯年人)在出入電梯,上下電扶梯,過斑馬線,走樓梯,進出重要出入口,、、、,慢吞吞,甚至邊走邊聊,打手機接電話,堵住出口或動線關鍵點,即使在當時自以為在"法"的觀點,有當時短暫的路權;但這除了缺乏智慧及公德外,也浪費他人時間及生命,也浪費了自己訓練體能、反應、敏捷度及運動的機會,多重損失,浪費了他人多少時間及生命,可能也要以自己的來補償,(如俗曰:人在作,天在看!)值得大家考慮檢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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