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擔任CNS國家標準技術委員及審議委員多年,又兼任主席,又特別關心和民眾食衣住行育樂的國家標準制定,因為每個人均希望有安全合理的生活方式及環境。但是在百姓基礎科學智能不足,又忙碌於生活,對許多生活用品及使用方式的選擇,常常是無法正確執行的;加上台灣的商人實在太"聰明"了,廣告手法也太厲害了,甚至可被誤用成"教材"了,百姓上當者只要佔全人口之一個小小比例,商人們便也有利可圖了,難道真是"無奸不商"乎?大奸小奸而已?商人及製造者,似乎也不必瞭解其商品或成份之安全性或可用性,只要是有錢可賺的情況,產品便推出了,莫不成商人及製造者的責任就只在"謀利"上打轉,忘了"生活的目的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"?事後成本也常常要社會負擔分攤,好處先拿走了,這叫"高桿"?正義何在?
政府的作為也常常因生產製造者及銷售者之利大後,財大而勢大,所訂的規範、要求、罰則等,似乎也點到為止而已,常常是在他們違反法規後,即使處罰了,也仍是大有"賺頭",而留下了下次再犯,有更充實的"資本",甚至充實到進一步影響規範及法規的修改或關說,無奈的春風吹又生啊!這又豈是永續消費及安全消費者所願見到的?
更糟的是一些不知情或遠見不及的媒體,為了收入及廣告,配合"唯利是圖"者而"吹廣"之;殊不知後續長期的社會成本何其大,也將報應回來的,畢竟子孫也活在以後,無法自外吧!
舉一例說明吧!
市售植物性精油上百種,因植物太多了,每種精油各有名稱,但每種精油常常含數十種化學成份,性質及效應不同,光是其中每一單一化學成份之生理效應不好掌握,混合了這麼多成份時,更難控制了,無法完成理解的!
加上由精油衍生出的商品,琳琅滿目,施用於人及環境的方式也變化多端,廣告宣傳手法更多,充斥各種銷售場合及媒體。即使我們努力制定了CNS國家精油的一系列標準,恐怕也對其可能造成的不良人體健康之長短期影響及危害,難以控制。
最近科學報導,許多植物性精油具環境荷爾蒙效應,影響不止女性,而且更影響男性,長期下來,人類可能因誤解、誤用精油,而禍及子孫,甚至"絕後"了。更不必說精油不良衍生產品造成的燒燙傷及火災事故了。
多少生產者、製造者、銷售者在不管產品的效應及效能,便大力賺錢了,常常一賺,就是多年的"黑心錢"啊!這樣的例子,多年來我看到的,比比皆是啊!
不值得大家為子孫的安全,社會環境的永續好好檢討乎?生命的目的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啊!
說說看, 以後大家應怎麼做呢?讓明天更好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